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儿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为夯实终身发展基础、帮助个人成长成才、助力乡村振兴、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基础性作用,学校积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精神,承担内蒙古自治区“童语同音”培训项目。
项目工作开始实施前,牡丹江师范学院副院长张冰带领省乡村教师教育发展学院班子成员认真解读项目要求,严格制定项目实施规划。省乡村教师教育发展学院多次对接教育部语用司和内蒙古属地教育局,研究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案,落实教师培训具体事宜,克服疫情、地域等方面困难,组织培训团队开展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8月16日,由省乡村教师教育发展学院、文学院组成的培训团队一行10人到达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开展送培到县准备工作,8月18日培训工作正式开始。本次培训对象为阿鲁科尔沁旗的100名幼儿园教师,培训时间为8月18日-24日。培训旨在提升幼儿园教师使用普通话开展保育保教工作能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本次培训为我校首次承担、实施教育部“童语同音”计划项目,学校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提升培训层次、提高培训质量、拓展培训范围,增强服务地方、服务边疆、服务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能力,为乡村教育振兴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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